221Dec 8, 2020兼營營業人應於110年1月15日以前辦理109年度營業稅額調整申報說明: 兼營營業⼈會計年度採曆年制者,除有特殊規定當年度免辦調整外,應於110年1⽉15⽇以前申報109年度最後⼀期(即11-12⽉份)營業稅時,應依「兼營營業⼈營業稅額計算辦法」第7條(比例扣抵法)或第8條之2(直接扣抵法)規定,填寫「兼營營業⼈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」或「兼...